中访网数据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布《公司章程》修订草案,涉及多项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调整。修订内容明确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,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。同时完善了股东会、董事会运作机制,细化股东权利保护条款,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%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利。公司还强化了利润分配政策,规定在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%,并建立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机制。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,明确党委发挥领导作用,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。此次章程修订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旨在适应新《公司法》要求最安全的线上配资平台,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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